药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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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药事组织概念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药事组织是指:为了实现药学的社会任务所提出的目标,经由人为的分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药事组织机构的总称。

广义的药事组织是指:以实现药学社会任务为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人们的集合体。它是药学人员相互影响的社会心理系统;是运用药学知识和药学技术的技术系统;是人们以特定形式的结构关系而共同工作的系统。

(二)药事组织的分类类型

基本的药事组织类型有下列5类。

1.药品生产、经营组织 

药品生产、经营组织是典型的药事组织结构类型,在我国称作“药品生产企业”(即药厂、制药公司)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药店)。 

2.事业性药房组织

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的药学部门,常称作药剂科,现普遍称为“药学部”。

3.药学教育和科研组织

药学教育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教育,为维持和发展药学事业培养药师、药学家、药学工程师、药学企业家和药事管理的专门技术人才。

药学科研组织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开发新药、改进现有药品,以及围绕药品和药学的发展进行基础研究,提高创新能力,发展药学事业。

4.药品管理的行政组织

药品管理的行政组织是指政府机构中管理药品和药学企事业组织的国家行政机构。其功能是代表国家对药品和药学事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宏观政策,对药事组织发扬引导作用,以保证国家意志的执行。因此,这类行政组织又分为药品

监督管理行政组织和药品行业规划管理行政组织。

5.药事社会团体、学术组织

药学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在药事组织兴起和形成过程中,发挥了统一行为规范、监督管理、联系与协调的积极作用,推动了药学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