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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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反吸毒及贩毒国际日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为每年的6月26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1987年12月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2/112号决议,决定订6月26日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节日由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吸毒在全世界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摆脱毒品之害。由贩毒、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卖淫和各种恶性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贩毒、恐怖、黑社会三位一体,已构成破坏国家稳定的因素。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1]

1987年12月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2/112号决议,决定订6月26日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以表明联合国在建立无药品滥用国际社会上以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加强行动及合作的决心。这一决议倡导遵照1987年“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国际会议”的报告和结论,采取进一步的行动[2]

节日时间

每年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禁毒日”)。

历年国际禁毒日主题

【1992年】

第1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毒品,全球问题,需要全球解决”。   

【1993年】

第2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实施教育,抵制毒品”。

【1994年】

第3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女性,吸毒,抵制毒品”。

【1995年】

第4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国际合作禁毒,联合国90年代中禁毒回顾”。

【1996年】

第5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滥用毒品与非法贩运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后果”。

【1997年】

第6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让大众远离毒品”。

【1998年】

第7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

【1999年】

第8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亲近音乐,远离毒品”。

【2000年】

第9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面对现实,拒绝堕落和暴力”。

【2001年】

第10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体育拒绝毒品”。

【2002年】

第11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药物滥用和艾滋病毒/艾滋病”。

【2003年】

第12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让我们来谈谈毒品问题”。 

(2003年中国“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主题为“远离毒品,关爱未来”)。

【2004年】

第13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毒品:治疗是有效的”。

【2005年】

第14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珍爱自身……做出健康选择”。

【2006年】

第15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毒品非儿戏”。

【2007年】

第16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毒品种植与生产”。

【2008年】

第17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药物滥用”。

【2009年】

第18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毒品在控制你的生命吗?你的生活,你的社区,拒绝毒品。”

【2010年】

第19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考虑健康,而非毒品”。

【2011年】

第20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对毒品说‘不’”。

【2012年】

第21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全球行动共建无毒品安全社区”。

【2013年】

第22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让健康而不是毒品成为你生命中‘新的快感’ ”。

【2014年】

第23个国际禁毒日。

主题:“希望的信息——药物使用障碍是可以预防和治疗的”[3]

国际禁毒日标语口号

1、行动起来,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2、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3、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4、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5、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6、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7、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8、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9、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10、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

11、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2、禁毒工作要持之以恒,毫不手软。   

13、厉行禁毒,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14、不让毒品进我家。   

15、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  

16、全党动员,全社会行动,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   

17、扫除毒品危害,创建平安凤岗。   

18、抵制毒品,远离毒害。   

19、吸毒有害身心健康。   

20、消除毒品祸害,造福子孙后代[1]

常见的几种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包括近年来在美国等地流行起来的迷幻药。国际上通常把毒品分为九大类,其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有鸦片类、可卡因类和大麻类,可卡因类被称为“百毒之王”。

罂粟(Papaver Somniferum)

原产于小亚细亚,适应性很强,从非洲最南端到地球北部莫斯科的气候,它都能生长。罂粟为一年生植物,植株高1米到5米,花为蓝紫色或白色,叶子为银绿色,分裂或有锯齿。 罂粟花落后,在顶端结成椭圆型的果实——罂粟果。取罂粟果划破表皮,会流出乳白色的果汁。果汁暴露于空气后干燥凝结,即变成褐色或黑色,这就是生鸦片。生鸦片经过提炼生成吗啡吗啡再经化学药物提炼即生成海洛因

鸦片(Opium)

鸦片( 品名或常用名:Laudanum, Paregoric;俗称:Opium),取自罂粟的生鸦片以圆块状、饼状或砖状出售,以后再粉碎或进一步加工。鸦片的有效成分为生物碱,最主要的是吗啡。使用鸦片成瘾后,可引起体质衰弱及精神颓废,还会缩短寿命。过量使用可引起急性中毒,因呼吸抑制而造成死亡。

吗啡 (Roxanol)

是一种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是鸦片的主要生物碱,从鸦片中提炼而成。吗啡通过注射及口服可产生欣快感,并产生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肠胃系统的副作用。吗啡是一种全身抑制药,使用后容易成瘾。

海洛因( Horse)

海洛因 (商品名或常用名:二乙酰吗啡,俗称:Horse, Smack, H, Stuff, Junk),由吗啡经化学药物提炼而成,呈白色粉末状,俗称“白粉”。它是强烈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会对人的生殖、神经和肠胃系统造成严重损害。

海洛因极易成瘾,且难戒断。过量服用会因呼吸抑制而死亡。是被吸毒者广泛滥用的一种毒品。联合国禁毒署1998年公布的数字表明,吸食海洛因的人数为800万,占世界总人口的0.14%。

可卡因(Coke)

是(俗称:Bump, Coke, Flake, Snow, Candy)一种微细、白色的结晶粉状的生物碱,性粉末,味苦,具舌麻痹感,由古柯的叶子提炼而成,又称古柯碱。古柯生长在热带或亚热带气候的山坡或高地上。在拉美地区的哥伦比亚、玻利维亚秘鲁是古柯叶的主要种植国以及可卡因的主要生产国。

可卡因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脊髓髓质大脑等系统的兴奋剂,可刺激大脑皮质,麻痹感觉神经末梢和运动神经末梢,从而产生欣快感及视、听、触等幻觉。可卡因鼻吸后很快为鼻粘膜吸收,因刺激性及对血管有收缩作用,故容易形成鼻腔溃疡。可卡因可在服用数周后即可产生习惯性,使服用者在心理上对其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因而成为一种特别容易使人上瘾的毒品。服用可卡因后,会逐渐发生偏执狂型精神病,并日渐加剧,使精神衰退。大剂量服用后可刺激脊髓.引起惊厥,乃至整个神经系统抑制,引起呼吸衰竭造成死亡。在毒品交易中,可卡因被称为 Snow 或 Coke 。

大麻及其衍生物

大麻是一种粗大、直立、芳香的一年生雌雄异株的灌木。大麻原产于中亚,在北温带地区种植较为广泛。大麻里含有大麻酚、大麻二酚和四氢大麻酚等数种生物碱。其中四氢大麻酚是服用大麻后产生致幻作用的主要成份。

大麻服用后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欣快感,并引起倦睡。大剂量服用可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样的反应。大麻主要是在心理上而不是在生理上引起成瘾。长期使用者在停止使用2-4周可消除其影响,而不会象停止服用鸦片那样出现生理症状。大麻的衍生物主要是大麻脂和大麻油。

摇头丸

主要成分是冰毒,是冰毒的一种。冰毒的成分是甲基苯丙安,纯品很像冰糖,贩卖者为了便于吸食者使用,制作成各种规格的片剂、丸剂,就是“摇头丸”。

人服食后为释放能量会不停手舞足蹈,摇头晃脑。冰毒是一种精神类毒品,吸食后透支人体的能量,对内脏器官伤害很大。吸食者有暴力攻击倾向,易引发暴力攻击、性侵害、抢劫等事件,成为社会治安隐患。有人曾诉说吸食冰毒后的感觉:“血液沸腾,敢干平时最不敢干的事。”有报到透露,冰毒吸食一次即可成瘾。冰毒对吸食者和社会的危害性,远甚于海洛因

恰特草

俗称“阿拉伯茶”“巧茶”,形似苋菜,产自东非和阿拉伯半岛西南,是具有成瘾性的精神药物。目前,已经被欧洲一些国家列为新型毒品。我国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其列入最新一期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属于国家一类精神药品,也即《刑法》第357所定义的毒品[4]

世界毒品主要产地

目前,世界上有四大“毒窟”,分别是位于东南亚老挝、泰国、缅甸3国接壤地区的“金三角”;位于中、西亚的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3国接壤地区的“金新月”;位于南美洲哥伦比亚的“银三角”和黎巴嫩的“第四产地”。

“金三角”

“金三角” (Golden Triangle) 是指位于东南亚泰国、缅甸和老挝三国边境地区的一个三角形地带,因这一地区盛产鸦片等毒品、是世界上主要的毒品产地,而以“金三角”闻名于世。“金三角”的范围包括缅甸北部的掸邦、克钦邦、泰国的清莱府、清迈府北部及老挝的琅南塔省、丰沙里、乌多姆塞省,及琅勃拉邦省西部,共有大小村镇3000多个。总面积为19.4万平方公里。 

由于“金三角”地区大部分是在海拔在千米以上的崇山峻岭,气候炎热,雨量充沛,土壤肥沃,极适宜罂粟的生长,再加上这里丛林密布,道路崎岖,交通闭塞,三国政府鞭长莫及,为种植罂粟提供了政治、经济以及地理、气候等方面得天独厚的条件。

到20世纪60年代,这里已成为以盛产鸦片闻名世界的四大毒品产地之一,这里成了罂粟种植、提炼、贩运和走私的黄金地带。长期以来,这里一直活动着多股反政府武装和其他毒品武装,故又被称为“冒险家的乐园”。

自从替代种植政策推行后,当地罂粟种植大幅下降。为了帮助当地农民就业,泰国有关部门还大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如今这里已经成为最受外国游客欢迎的旅游景点之一 。

“金新月”

“金新月” (Golden Crescent) 位于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三国的交界地带,因地域形状近似新月,又因盛产利润极高的毒品鸦片,故被称为“金新月”。“金新月” 地区包括巴基斯坦的西北边境省和俾路支省、伊朗的锡斯坦-俾路支斯坦省、阿富汗的雷吉斯坦和努里斯坦等地区。

“金新月” 地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气候干燥,主要居住着以尚武和剽悍著称的帕坦族和俾路支族。长期以来,他们保持着传统的民族风格与个性,比较自由地来往于三国边界地带。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三国政府均未对其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使该地区发展为世界范围内主要的鸦片产地。

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天气干旱,东南亚“金三角”地区鸦片歉收,黑市上海洛因等毒品供不应求,价格暴涨。这时,“金新月” 的罂粟种植者抓住了毒品价格上涨的好时机,扩大种植面积,打入“金三角”在海外的传统市场。它是继“金三角”之后崛起的世界鸦片类毒品的重要产地[4]

拉丁美洲地区“银三角”

哥伦比亚、秘鲁和玻利维亚所在的安第斯山和亚马孙地区是世界古柯作物主要产地,可卡因产量居世界之首,有南美洲“银三角”之称。近年来,在国际禁毒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上述三国加大了打击毒品生产和走私的力度。

哥伦比亚是世界第一大可卡因生产国。该国可卡因原料古柯的种植面积从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扩大,到2000年达16.3万公顷。近年来,哥伦比亚通过飞机喷洒化学除草剂和手工拔除等方法铲除非法古柯作物。2006年,哥全国古柯种植面积为7.8万公顷,比上年减少9%,为近10年来最低水平。目前,哥伦比亚年产可卡因约560吨,占全世界总产量的62%,其中大部分被走私到美国和欧洲等地。

秘鲁是世界第二大可卡因生产国。上世纪80年代初,秘鲁古柯种植面积曾达13万公顷。从上世纪90年代起,秘鲁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扫毒和替代种植计划,全国古柯种植面积在2000年曾减少到2.8万公顷。但近年来,由于古柯叶价格不断上涨、农副产品销路不畅、发展替代作物的政府资金不足或不到位等原因,不少农民恢复了古柯种植。目前,秘鲁古柯种植面积为5.23万公顷,年产可卡因近300吨。

在世界第三大可卡因生产国玻利维亚,有10多万农民从事古柯种植。目前玻利维亚古柯种植面积为2.8万公顷,年产可卡因150吨左右[5]

黎巴嫩的“第四产地”

黎巴嫩的贝卡谷地,沃野千里。然而,随着国内动荡局势的加剧,五颜六色的罂粟花开始在这片千里沃野上盛开。如今的黎巴嫩,早已由一个山地小国,跃升为毒品大国。毒品加工厂如雨后春笋般在贝卡谷地成批地出现,毒品一经出厂就被毒贩们源源不断地沿着崇山峻岭中的秘密小道偷运出境,通过地中海运往岛国塞浦路斯南部后,再转运到欧美[6]

毒品的主要转运地及运输路线

由于国际贩毒集团的大量存在,吸毒、贩毒活动的跨国界性,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着秘密的毒品转运及交易地。

亚洲

在亚洲,毒品转运中心主要有香港、新加坡、曼谷以及土耳其和黎巴嫩等国家和地区。菲律宾因西与亚洲著名的毒品产地“金三角”地区隔海相望,南面和东面是澳大利亚和美国这两个毒品消费大国经海路相通,亦成为国际贩毒集团的中转站。

欧洲

欧洲的毒品贩运基地包括巴塞罗那、阿姆斯特丹、巴勒莫,卢森堡、列支敦士登以及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一些城市。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是毒品从亚洲转运到欧洲的主要通道。

拉美地区

在拉美地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哈马也是世界性的毒品转运中心。委内瑞拉-加勒比通道是哥伦比亚毒品运往美国和欧洲的主要路线。

非洲

在非洲,阿尔及利亚、南非以及西非的一些国家如尼日利亚、塞内加尔等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也成了毒品的转运站。

海上运输线路

毒品的海上运输线路主要是从印度洋沿岸港口经越南、韩国、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然后再到墨西哥和哥伦比亚。

空运线路

毒品的空运线路是从西非绕经俄罗斯后再到欧洲[7]

禁毒机构

麻醉品委员会

麻醉品委员会 (Commission on Narcotics Drugs) 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9个职司委员会之一。

1946年由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成立。其前身为“鸦片和其他危险毒品贩运顾问委员会”,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从联合国会员国、有关麻醉品公约参加国、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重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中选任,任期4年。1991年经社理事会第一届常会续会决定,将成员国由40个扩大到53个。麻醉品委员会在闭会期间日常业务由设在维也纳的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负责处理。

1997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该委员会成为办公室的一个组成部分。

主要工作职责

该委员会是联合国麻醉品管制领域的决策机构,协助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制定国际管制和禁止麻醉药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的政策和措施;草拟必要的国际公约,并执行有关公约所授予的其它职能。

1991年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授予该委员会以下三项新职能,审议《全球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审议《联合国系统麻醉品滥用管制行动计划》的发展和执行情况、向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简称“联合国禁毒署”)提供政策指导并监督其活动。

经社理事会1991年还决定,该委员会今后每年召开一次届会(原每两年召开一次届会,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机构组成

委员会下设中、近东麻醉品非法贩运和有关事务小组委员会和四个地区性协调委员会:亚太地区、非洲地区、欧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国家麻醉品法执行机构负责官员会议。

四个地区性委员会每年(除该年召开区域间会议外)分别举行会议,就本地区管制和禁止麻醉品滥用和非法通过。

主要文件

自该委员会成立后,已分别草拟并由联合国大会通过了《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和《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后又制定了“联合国系统麻醉品滥用管制行动计划”和“全球行动纲领”等文件,要求各国政府贯彻执行。

1973年,中国派观察员出席了该委员会第25届会议。1981年起,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该委员会的历届会议和特别会议。1986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国[8]

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联合国禁毒署)

由于国际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形势日益恶化,为增强联合国在国际麻醉品管制领域的中心作用,提高效率,1990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将联合国原负责麻醉品工作的3个机构(联合国麻醉品司、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秘书处和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合并为一个统一的麻醉品管制机构,并于1991年1月根据联合国大会第45/179号决议正式成立了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署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Programme——UNIDCP),简称“联合国禁毒署”。

1997年11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rug Control and Crime Prevention——ODCCP),禁毒署成为其主要组成部分。

宗旨

该机构的宗旨是:在国际范围内协调麻醉品管制活动。总部设在奥地利维也纳。 现任执行主任安东尼奥·玛丽·科斯塔(Antonio Maria Costa ,意大利人),2002年3月就职。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国的行动,向各国禁毒机构提出建议,进行禁毒执法培训等。

该署基金由执行主任直接负责,来自自愿捐款,主要用于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禁毒合作项目。

主要活动

主要活动:作为协调国际麻醉品管制活动的主要中心,执行《全球行动纲领》、《控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国际麻醉品管制条约以及联合国大会、经社理事会和麻醉品委员会有关决议和决定所赋予的职责。该署基金由执行主任直接负责,来自自愿捐款,主要用于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禁毒合作项目。

出版物

《麻醉品问题简报》(Bulletin on Narcotics), 每年出版两期,使用阿、英、法、俄(选登)、西文。内容摘要译中文[9]

联合国禁毒特别联大

为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吸毒、贩毒的非法活动,联合国分别于1990年和1998年两次召开了禁毒特别联大。特别联大是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的简称。

一次会议

第一次禁毒特别联大于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在联合国召开。会议的正式名称为“国际合作取缔麻醉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供应、需要、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大特别会议”。这次特别会议是第44届联大根据哥伦比亚前总统巴尔科1989年提出的倡议而决定召开的。包括中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为期4天的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禁毒的《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宣布1991至2000年为联合国禁毒十年。

《政治宣言》认为,非法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对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构成严重危险,各国在今后的十年中应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与毒品作斗争。《宣言》指出,在扩大取缔非法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国际合作范围的同时,应严格遵守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宣言》敦促国际社会加强反对毒品的教育和宣传,呼吁美国等主要毒品消费国减少非法毒品的消费,要求一些国家逐步消除毒品的种植和生产。

《全球行动纲领》认为,在取缔吸毒和非法贩毒的行动中,各国应制订均衡的战略,并将其付诸于实践,其中主要包括:减少对毒品的需求,消除和取代非法麻醉品的生产和加工,取缔贩毒,建立治疗和戒毒康复措施,以及加强缉毒和有关的法律系统等。《纲领》还要求建立监督机构,以保证禁毒计划的实施,并决定在联合国系统内优先考虑与禁毒工作有关的财政、人力和其它资源方面的需求。

二次会议

1998年6月8日至10日,联合国第二次禁毒特别联大——第52届联大关于毒品问题的特别会议在联合国总部召开。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代表和国际观察员在为期3天的会议上,交流了各国的禁毒情况和经验,审议了全球面临的禁毒任务,制定了跨世纪的禁毒战略。以国务委员罗干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此次大会。

大会提出以10年时间,即在2008年前实现全球毒品需求大幅度减少的目标。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和《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等三项决议。

《政治宣言》提出了今后5年和10年内国际药物管制和禁毒目标,规定在2008年前使全球毒品需求大量减少。

《减少毒品需求指导原则宣言》提出“全面、均衡和协调”地解决毒品问题的做法,既注重解决毒品供应、又注重减少需求。为此,这项宣言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建立社区成员之间的伙伴关系,对青少年等社会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在处理毒品问题上加强国际合作的措施》则在打击兴奋剂犯罪、管制用于非法制造麻醉品的化学物质、促进禁毒司法合作、打击贩毒洗钱、根除非法药物种植和促进替代发展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10]

各国禁毒措施

尼日利亚

进入80年代后,毒品种植、走私和吸食等逐渐在非洲蔓延。尼日利亚种植大麻、走私和吸食毒品等非法活动日益猖獗,该国还成了非洲至欧美毒品走私的重要中转站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从1994年起,尼日利亚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力度,具体的措施是:

1、加强缉毒力量,扩大缉毒范围。

1994年尼日利亚对国家缉毒署进行整顿,以严明的军纪管理执行缉毒任务的准军事部队,并把缉毒署的任务区域从1989年初的6个细分为的20个,并提出“不使任何一个村庄受到毒虫侵害”的任务目标;此外,国家缉毒署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人员培训,提高执行任务能力。

2、加强立法,以法治毒。

尼日处亚在法律上授予缉毒署搜查、拘捕毒贩的独立权力。政府1995年颁布的《反洗钱法》规定,任何人只要其财富涉及毒品都将受到严厉查处;在国外因贩毒被遣送回国者也将依法受到严惩。尼日利亚毒品犯罪最高可定为终生监禁。

3、加强扫毒力度,力求标本兼治。

大麻是在尼日利亚泛滥的主要毒品,大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扩大。针对这种情况,缉毒署在加强边境、边防口岸缉毒的同时,也把摧毁大麻种植作为打击毒品的首要任务来抓。1997年尼日利亚缉毒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烧毁毒草行动”。共捣毁大麻种植场870处,收缴烧毁大麻133万公斤,逮捕非法种植人员231人。

4、加强合作,共同扫毒。

尼日利亚国家缉毒署加强同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在禁毒方面的合作,共同打击国际毒品犯罪。

成果:

据尼日利亚缉毒署统计,从1990年至1997年,尼日利亚共抓获5660名毒犯,查获毒品共88923公斤。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政府2001年提出力争在25年内使该国成为一个没有毒品的国家的目标。该国在禁毒方面主要采取了“双管齐下”的策略,即在努力控制吸毒的同时设法减少毒品的来源。

控制吸毒方面:

1、加强了禁毒宣传,使全体国民认清毒品的危害性。

马亚西亚还把防范毒品的重点放在青少年身上,教育他们远离毒品。所有中小学校都对在校学生大力进行防范毒品方面的教育。政府部门还印制《认识毒品,向毒品宣战》的宣传手册分发给全国8000多所学校,并要求校长和行政官员必读,力争在15年内使全国在校人员与毒品绝缘。

2、设立反毒、戒毒等方面咨询机构。

马来西亚在全国各地80多个县市内设立了服务中心,为社会提供反毒、戒毒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并为自愿戒毒者提供服务。这些机构还通过举办展览会、座谈会等方式来提高人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在减少毒品来源方面:

1、政府加大了禁毒拨款。

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在第7个五年计划内(1996至2000年)拨款7300万林吉特(约3.9林吉特合1美元)作为执行各种禁毒计划方面的费用。

2、增加缉毒人员。

马来西亚警方在该国与泰国之间的边境地区和海上增加了缉毒人员,大力打击毒品走私活动。

3、立法。

马来西亚政府在1983和1985年曾先后两次制定过有关禁毒的法令。该法令规定,对任何拥有15克海洛因或40克可卡因的毒贩一经查获就处以死刑。

4、设立禁毒专门机构。

马亚西亚政府于1996年成立了由马哈蒂尔总理挂帅的国家毒品理事会,作为最高反毒决策机构来制定肃毒政策。为协调有关禁毒政策的实施和执法行动,该理事会还设立了一个由内政部主管的国家毒品处。

墨西哥

墨西哥政府为控制毒品泛滥,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大规模扫毒斗争,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政府采取的措施有:

1、墨西哥政府加强了立法,健全的法制为增强扫毒力度提供了有效的武器。

总统塞迪略自1994年底上台执政后,即把扫毒列为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制订了“1995-2000国家缉毒大纲”,具体指导、协调全国的扫毒斗争。塞迪略政府先后颁布了“有组织犯罪法”、“预防和惩处洗钱特别法”、“预防非法使用化学药物特别法”等有关法律。

2、政府改组整顿缉毒机构。

1996年7月,墨西哥成立了“国家公安署”,全面负责协调全国的缉毒工作。随后又建立了“危害健康罪特别检察院”,“反洗钱别动队”,“金融情报处”等扫毒机构,分管药检、侦破和审理等工作。

3、墨西哥积极开展以“让毒品离开生活”为主题的全国扫毒宣传运动,提高全民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毒品。

4、墨西哥政府加强了同联合国、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

自1980年以来,在尊重国家主权、保证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墨西哥同美国签署了“墨美扫毒合作协议”,“引渡条约”,“司法互助条约”和“关于交换金融机构货币交易情报、打击违法活动的互助合作协定”。1996年3月,墨美两国总统决定成立“控制毒品高级联络小组”,保持高层接触,促进缉毒合作。1997年5月,两国总统又签署了“墨美缉毒联合声明”,两国的双边扫毒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墨西哥还同拉美和加勒比各国签署了21项缉毒合作协定。

成果:

从1994年到1998年3月,墨西哥先后重创5大贩毒集团,一批大毒枭相继被捕并绳之以法。在此期间,有关部门还逮捕贩毒分子近4万人,摧毁毒品作物14.6万公顷,查缴各类毒品16万吨,缴获用于贩毒的武器和交通工具上万件。此外,缉毒部门还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查处贩毒“洗钱”案47起,收缴赃款共计6.2亿美元。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是世界上受毒品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吸毒人数高达数百万,贩毒和吸毒人数的急剧增加。面对这一形势,巴基斯坦对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边境地区的毒品生产和走私活动严加缉查,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1、严厉打击毒品走私。

巴成立了全国性的禁毒委员会,组建了由军方、警方和海关参与的“禁毒部队”,打击毒品走私。1998年禁毒部队在巴基斯坦靠近阿富汗的边境城市白沙瓦已破获多起重大毒品走私案,逮捕了几十名毒贩,缴获毒品10余吨。

2、采取强制性手段铲除该国境内种植的罂粟

巴境内罂粟种植区主要集中在经济较落后的西北边境省份和与阿富汗交界的地区。经过努力,罂粟种植面积从80年代中期的8万英亩(1英亩约合0.4公顷)减少到1997年的大约3000英亩。

3、巴基斯坦重视与联合国及其他一些国际组织合作,支持和帮助这些地区的居民发展农业生产,以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

4、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国民禁毒意识的同时,加强戒毒工作。

巴基斯坦全国现已建有近200家戒毒所。一些规模较大的医院也设立了戒毒服务中心。政府还鼓励非政府组织和家庭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并不定期地组织戒毒研讨会,交流经验。

阿根廷

由于毒品不断入,阿根廷渐渐成为南美主要毒品消费国之一。吸毒,尤其是青少年吸毒成为阿根廷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阿根廷政府实行教育为主、使全社会认识毒品、自觉抵制毒品的政策。

1、阿根廷政府推行多方面的宣传教育计划。

阿根廷政府推行的宣传教育计划,针对性强,有的适用于全社会,有的针对不同社会阶层,有的专用于学校,有的适合于家庭,有的针对瘾君子,有针对各类反毒工作人员的,各不相同。阿根廷政府1992年设立了一个禁毒宣传教育机构,直属国家禁毒国务秘书处,并在全国建立了300多个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面宽广的宣传教育网络,专门宣传毒品危害,提供戒毒咨询,培训工作人员,贯彻国家禁毒计划。

2、加强反毒人员的培训。

政府要求缉毒人员必须学习毒品生产、储存、贩运和销售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加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要求司法人员必须以法律为武器,做好防毒禁毒工作。要求宣传人员既要掌握有关毒品的专业知识,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这几年,阿根廷陆续推出了名为“团结起来,建设无毒的阿根廷”、“为生命而战”、“以教育促预防”等数十项计划,在全国开展广泛的反毒品宣传教育。据统计,参与上述活动的工作人员达500万人次,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3、阿根廷还积极支持私人机构从事反毒宣传活动。

阿根廷有300多家私人机构致力于反毒活动。它们配合政府,独立举行有关防毒、禁毒、扫毒的研讨会、展览和街头演出,长年不断。各种媒体也进行广泛宣传。

预防为主,教育当先的政策,使得阿根廷开始形成全民抵制毒品的社会环境。

缅甸

缅甸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禁止种植罂粟,打击毒品犯罪。缅甸政府制定了双管齐下的战略。一是把禁毒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通过提高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逐步消除罂粟种植。

缅甸政府加大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据官方公布的材料,1997年缅甸军警和海关共缴获海洛因1400多公斤,鸦片近8000公斤,兴奋剂500多万片,捣毁33个海洛因提炼厂,铲除秘密种植的罂粟10352公顷。司法机关查处了3864起毒品案,对5361名犯罪分子追究了法律责任。据缅甸官方报纸的报道,缅甸1998年头4个月又缴获毒品2600公斤,捣毁11个海洛因提炼厂。

在打击毒品问题上,缅甸十分重视国际合作,已与联合国、邻国和其它有关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禁毒合作协议。美国也在1998年恢复了中断几年的对缅甸的禁毒援助。缅甸非常重视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的“替代罂栗工程”,努力使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摆脱对种植罂栗的依赖,使其改种其它经济作物,或获得其它谋生手段。缅甸掸邦的孟腊地区已于1997年4月正式向世界宣布成为“无鸦片区”,果敢、瓦邦地区的“无鸦片区”工程也正在实施中。

越南

越共中央政治局1996年1月在一份文件中强调,毒品犯罪活动“危害社会安定,败坏传统道德,毁灭家庭幸福,贻祸子孙后代,关乎民族存亡”,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禁毒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采取特殊措施立即制止青少年吸毒贩毒,彻底铲除毒品种植,大力缉查毒品的生产、买卖、运输和使用。

1、越南政府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加强各领域协同作战。

越南政府成立了由一名副总理牵头的国家禁毒委员会,协调和指导各项禁毒措施的落实。越南一些边远贫穷山区的少数民族素有种植罂粟花、大麻的陋习。各级政府帮助当地群众改变经济结构,制止毒品种植。北部安沛省从1992年到1997年已累计铲除罂粟2500多公顷,并将这些土地改种水稻、玉米、果树和药材等作物。越南公安、边防、海关等协同作战,破获了多起跨国贩毒大案,缴获大量海洛因鸦片,摧毁了一些跨国贩毒的秘密通道。

2、越南政府逐步完善立法,严惩毒犯。

1997年5月,越南立法机关—国会修改越南刑法,确定了13项毒品犯罪行为,其中包括种植毒品作物、非法生产、储存、运输、买卖和使用毒品、强制或引诱他人非法使用毒品等。修改后的刑法加重了对毒品犯罪的量刑。凡涉及1公斤鸦片或100克海洛因或可卡因的毒品犯罪即可判处死刑。1997年,越南法庭已对25名毒品犯罪首恶分子判处死刑,对19名毒犯判处无期徒刑。

3、越南还大力加强关于戒毒的宣传教育。

根据越南党和政府的部署,各级工青妇群众组织、工厂、学校以及大众传媒都经常性地进行禁毒、戒毒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便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解毒品对家庭、社会和个人的严重危害。教育部门正在研究早日将关于禁毒防毒的教育内容列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基本课程。政府已建立了50多个戒毒中心,还大力提倡通过家庭和社区,加强对吸毒者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哥斯达黎加

哥斯达黎加不是毒品生产国,但因地缘关系已成为国际贩毒集团的毒品转运站。为了控制毒品泛滥,哥斯达黎加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毒品走私的力度。

1、加强边境地区的堵截。

哥斯达黎加的毒品主要来自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然后运往危地马拉、墨西哥、美国和欧洲。哥斯达黎加当局在边界地区,特别是在帕索卡诺阿斯通道增加警力,加强来往车辆的检查,以防止毒品入境,截断毒品流通渠道。1997年,仅在哥巴边境地区就没收了毒品6吨。

2、哥斯达黎加政府在缉毒行动中加强同其它国家的合作。

哥斯达黎加与美国、哥伦比亚、巴拿马、墨西哥和危地马拉等国多次进行合作,互通情报。

3、哥斯达黎加政府培训警察,提高缉毒能力。

为了更快和更准确地找出毒品,哥斯达黎加一方面在国内培训警察,另一方面选派一些警察到其它国家去学习,以便掌握更先进的缉毒技术。由于警察缉毒能力的提高,大大减少了贩毒分子蒙混过关的机会,仅1997年警方就查缴了12辆暗藏着大量毒品的货车。

4、哥斯达黎加在国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国民与毒品斗争的意识。

哥斯达黎加政府还利用新闻媒体大量报道缉毒成果,鼓励人民反毒斗争士气。同时,在学校宣传毒品的危害,告诫青少年要远离毒品。

巴西

巴西政府2001年已采取了一系列反毒措施,加大禁毒力度。

1、政府增加扫毒资金的投入,加大扫毒力度。

政府计划把本年度用于扫毒的450万美元预算追加到900万美元。卡多佐总统5月5日签署法令,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全国反毒日”,与联合国规定的“国际禁毒日”同为一天。为落实联合国反毒特别会议精神,卡多佐6月19日签署令,决定设立全国禁毒委员会和全国禁毒秘书处,由总统本人直接领导,负责协调司法部、联邦警察局、卫生部和教育部等十几个政府机构的禁毒工作,并负责收集有关毒品走私的信息和制定反毒斗争的相关政策。巴西国会已经立法,授权该国空军可以击落任何侵入当地领空的不明身份的飞机。

2、政府严格控制毒品原料的生产。

政府对全国1700家有能力生产化学试剂的企业进行监控,严防其产品作为生产毒品的原料。

3、政府特别重视在全社会推广禁毒教育。

2001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使得每位公民、每个家庭、每家企业都认识到自身在禁毒斗争中的价值和作用,让防毒、拒毒的观念深入人心。巴西各家电视台每天还在新闻联播和其他节目中,多次播放吸毒者毒瘾发作后的惨状,用活生生的例子告诫人们,吸毒就等于走向死亡。首都巴西利亚所在的巴西利亚联邦区反毒委员会将2001年定为该区的“防止青少年吸毒年”。该委员会在中小学生中大量散发禁毒小册子,并在各个学校任命了1000名学生,作为防止吸毒的督察员。巴西各大医院均设有戒毒病房,并对儿童实行免费戒毒。

泰国

坚决肃毒是泰国政府的一贯政策。在肃毒问题上,泰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肃清毒源和减少毒品需求的措施。

1、肃清毒源。

泰国政府自60年代末就开始整治北部主要毒源地区。首先清剿贩毒武装,摧毁毒品加工厂,铲除罂粟,同时大力推行山地开发计划。泰国政府派专业人员到泰北地区推广先进耕作技术,兴修水利,提高农业产量,帮助当地人改变种植罂粟的恶习,改种其它经济作物如咖啡、茶、烟草、果树等。

2、加强立法与教育。

安非他明和其他新毒品在泰国出现后,泰国政府修改法律,把安非他明类兴奋剂列入毒品,对制造和贩卖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罪犯的处罚,上限定为死刑。在减少毒品需求方面,泰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肃毒宣传活动,并加强了强制戒毒措施,泰国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戒毒中心,对毒品使用者采取强制封闭式戒毒。

成果:

泰国政府的整治措施取得成效,泰北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已逐步减少。大片种植罂粟的现象已不复存在,只有深山中偶尔发现有零星小片的种植,毒品加工厂也随之销声匿迹。

菲律宾

菲律宾为了打击毒品犯罪,菲律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菲政府在1994年恢复了死刑。前总统拉莫斯把“加强宣传、预防、执法、司法改革和戒毒”作为政府禁毒的方针。新总统埃斯特拉达也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执政后的工作重点之一。菲政府、军方和警方、各宗教团体和民间组织都加入了禁毒行列。菲律宾还加强了禁毒的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与多国签署了禁毒协议,加入了国际公约,并主办打击跨国犯毒的国际会议等。

伊朗

伊朗因邻世界重要毒品生产基地“金新月”而使它处于世界缉毒战线的前沿。伊朗每年用于打击毒品走私活动的资金为4亿美元。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的19年中,伊朗共缴获1260多吨毒品,有2356名军人为缉毒献身。

1、立法。

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伊朗发动了一场根除毒品的运动,颁布了一项禁止种植罂粟的法令。1989年1月,为加大反毒力度,伊朗议会批准了严厉的禁毒法,规定任何携带30克以上海洛因或5000克以上鸦片的人都将被处以极刑。

2、开展了大规模的缉毒活动。

加强对伊东部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交界地带的控制,在边境地区或开辟沟渠、或设立岗哨、或架设铁丝网,以阻止毒品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走私进入伊朗境内。伊朗已在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交界的地段修筑了600公里的围墙。伊朗安全部队还不断开展清剿活动,在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实行严格检查,查缴已进入伊朗境内的毒品。据伊朗缉毒总部透露,伊朗平均每年查缴160吨毒品。

3、加强教育与戒毒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反毒品宣传也是伊朗政府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鼓励群众揭发、举报毒品走私活动。仅1997年,伊朗政府就为此向电台和电视台等宣传机构拨专款50亿里亚尔(约合166万美元)。同时,政府在全国各地设立戒毒所,帮助吸毒者弃毒从良。1997年全国戒毒中心已达17所。

4、多方合作。

伊政府还加强同阿富汗、巴基斯坦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毒品走私活动。1995年1月,伊朗同巴基斯坦签署了一项协议,决定在此后3年里共同建立边境哨所,提高双方反毒机构的预警能力和交换边境地区有关毒品走私活动的信息。伊朗缴获的毒品数量逐年增加。

成果:

据报道,1993年伊朗共缴获各种毒品95吨,1994年增加到135吨,1997年则高达195吨。自1989年颁布禁毒法以来,伊朗已处决了4000多名毒贩。

德国

德国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有严重吸毒问题的人口比例较小。德国每1000人中有1.8人消费数量“成问题”的非法麻醉品,而欧洲其他国家最多的达6.9人。欧盟居民平均有0.2—0.3%的人对海洛因有瘾。德国为0.15%左右,相当于12万人。德国联邦政府的麻醉品政策集中反映在国家反麻醉品计划之中。这个计划由联邦、各州以及主管麻醉品工作的各组织拟就,于1990年6月在一次专门会议上通过。计划强调指出,麻醉品政策有三根支柱:预防禁毒和法律法规。

中国

中国自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积极进行禁毒斗争,积极参与国际禁毒合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围绕国际禁毒日的主题开展了广泛的禁毒专项斗争和群众宣传。

1、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12月颁布《关于戒毒的决定》。2000年6月,中国政府发表了 《中国的禁毒》 白皮书。2007年12月29日,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1年6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97号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建立。

2、加大缉毒力度。

中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全面深化禁毒重点整治,健全完善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创新缉毒执法方式手段,严厉打击并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活动:首先是大力强化堵源截流,有效遏制毒品来源;其次是持续开展禁毒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侦查破案工作。

公安机关大力强化堵源截流工作,逐步形成了覆盖主要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的查缉网络。201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5.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44吨,同比分别上升23.9%、26.8%和31%。破获制毒案件773起,打掉制毒厂点572个,仅在广东陆丰博社村一次就捣毁制毒工厂77个,缴获毒品2.9吨。

3、加强教育与戒毒。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建有276个全民禁毒教育中心、80余万名兼职禁毒宣传教育辅导员、100余万名禁毒志愿者,全面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通过宣传教育,中国新滋生吸食海洛因人员明显减少,国内非法种植罂粟基本禁绝。与2004年相比,2011年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比例已经从70.4%降至55.6%。

此外,目前全国已经建成戒毒康复场所53个,安置戒毒康复人员4万余名。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全国累计强制隔离戒毒162万人次,责令社区戒毒近21万人次,累计接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约35万人次,全国巩固三年以上未复吸的戒毒人员有64.1万名。

4、多方合作,共同扫毒。

2001年8月和2002年5月,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禁毒合作部长会议和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高官会议相继在北京举行, 共商禁毒大计。

5、严格监管相关行业。

我国将建立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临时列管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用类与非药用类分类列管制度,加强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成果:

2012年5月,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12中国禁毒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全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0.17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1.24万名,缴获海洛因7.08吨、冰毒及片剂14.32吨。抓获网上逃犯3705名。同时,严厉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犯罪案件414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和其他各类用于制毒化学品1834.78吨。全国查获有吸毒行为人员41.3万人次,新发现吸毒人员23.5万名;依法处置强制隔离戒毒17.1万名,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9.7万名[11]

其他国家

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采取了颁布更加严厉的反毒法律、建立专门反毒机构、扩大缉毒力量、有计划开展扫毒行动、加强武装缉毒和扫毒国际合作等措施来遏制毒品的蔓延。

南部非洲国家与欧盟决定联合打击越境非法走私毒品。

新加坡等国规定凡携带一定数量毒品的人一经查获就处以绞刑。

摩洛哥制定了彻底根除大麻的计划。

俄罗斯制定了与非法毒品交易作斗争的纲要并成立了反毒专门委员会。

美国等一些美洲国家也投入相当大的力量在国内展开扫毒运动。

2009年3月12日,第52届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高级别会议通过一项“行动计划” ,致力于未来10年里使毒品生产与滥用明显减少[12]

中国禁毒法律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发布了《强制戒毒办法》。

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案。修订后的《刑法》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的处罚更加完善。

2000年6月,中国政府发表了 《中国的禁毒》 白皮书。

2007年12月29日,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597号国务院令,公布《戒毒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禁毒法律制度的体系已经建立。

毒品教育

吸毒是毒品、人和社会环境三大主要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毒品的蔓延是吸毒者依赖的客观物质基础,社会环境是起重要作用的外部条件,人的素质高低则是能否抵御毒品诱惑的决定因素。因此,开展戒毒工作实质上是一项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工作。

从教育内容看,有五个面:

1、认清禁毒是反对腐朽没落生活方式的一项重要行动,批判吸毒是“时髦”、“能治病”、“自己花钱求享受”等错误观念。

2、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3、进行社会道德风尚的教育。

4、认清吸毒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

5、是污染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诱发各种犯罪的祸根。

参考资料

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