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未登录
创建账户
登录
医学百科
搜索
查看“针灸甲乙经/卷一/五脏六腑官第四”的源代码
来自医学百科
名字空间
页面
讨论
更多
更多
语言
页面选项
Read
查看源代码
历史
←
针灸甲乙经/卷一/五脏六腑官第四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Hierarchy header}} 鼻者肺之官,目者肝之官,[[口唇]]者脾之官,舌者心之官,耳者肾之官。凡[[五官]]者,以候[[五脏]]。[[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目 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则能知[[五味]]矣。《[[素问]]》曰∶心在窍为耳(一云舌)。夫心者火也,肾者水也,水火既济。心气通于舌,舌非窍也,其通于窍者,寄在于耳(王冰云手少阴之络会于耳中)。故[[肝气]]通于目,目和则能视五色矣。《素问》曰∶诸脉者皆属于目。又《九卷》曰∶心藏肺,肺舍神。[[神明]]通体,故云属目。[[脾气]]通于口,口和则能别[[五谷]]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能闻五音矣。 《素问》曰∶肾在窍为耳。然则肾气上通于耳,下通于阴也。五脏不和,则[[九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邪在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自相营也,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一作尽期)而死矣。 {{Hierarchy footer}} [[分类:针灸甲乙经正文]] [[分类:图书正文]]
该页面使用的模板:
模板:Hierarchy footer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Hierarchy header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至
针灸甲乙经/卷一/五脏六腑官第四
。
导航
导航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Wiki工具
Wiki工具
特殊页面
页面工具
页面工具
用户页面工具
更多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页面信息
页面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