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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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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促红素为165个[[氨基酸]]组成的[[糖蛋白]],由重组[[DNA]]技术产生,其作用机制为刺激红系祖细胞的分化,亦可促使组织[[红细胞]]自[[骨髓]]向血中释放,进而转化为成熟[[红细胞]]。内源性促红细胞生成素([[EPO]])主要由[[肾脏]]产生,少量自[[肝脏]]产生。[[慢性肾功能不全]]合并[[贫血]],其主要原为[[EPO]]不足,故外源性的补充可矫正[[肾性贫血]]。凡体内[[EPO]]浓度明显增高的[[贫血]]一般无作用。 == 成份 == 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由[[基因重组]]CHO细胞表达、纯化制得。 辅料为:聚山梨酯80、[[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pH6.9±0.5。 == 适应症 == 1.适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透析]]及非[[透析]]病人; 亦可用于治疗接受[[化疗]]的非髓性[[恶性肿瘤]]成人患者的[[症状性贫血]]。 2.适用于外科围手术期的[[红细胞]]动员。 == 用法用量 == 1、[[肾性贫血]]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皮下注射,每周分2~3次给药。给药剂量需依据病人的[[贫血]]程度、年龄及其它相关因素调整。 治疗期:开始推荐剂量:血液[[透析]]患者每周100~150IU/kg,非[[透析]]病人每周75~100IU/kg。若[[红细胞]]压积每周增加少于0.5vol%,可于4周后按15~30IU/kg增加剂量,但最高增加剂量不可超过30IU/kg/周。[[红细胞]]压积应增加到30~33vol%,但不宜超过36vol% 。 维持期:如果[[红细胞]]压积达到30~33vol%或/和血红蛋白达到100~110 克/升,则进入维持治疗阶段。推荐将剂量调整至治疗剂量的2/3,然后每2~4周检查[[红细胞]]压积以调整剂量,避免[[红细胞]]生成过速,维持[[红细胞]]压积和血红蛋白在适当水平。 2、外科围手术期的[[红细胞]]动员 适用于术前血红蛋白值在100~130克/升的择期外科手术病人(心脏血管手术除外),使用剂量为150IU/kg公斤体重,每周3次,皮下注射,于术前10天至术后4天应用,可减轻术中及术后[[贫血]],减少对异体输血的需求,加快术后[[贫血]]倾向的恢复。用药期间为防止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剂。 == 不良反应 == 1.一般反应:少数病人用药初期可出现[[头疼]]、[[低热]]、[[乏力]]等,个别病人可出现[[肌痛]]、[[关节痛]]等。绝大多数[[不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可以好转,不影响继续用药,极个别病例上述症状持续存在,应考虑停药。 2.[[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皮疹]]或[[荨麻疹]]等[[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因此,初次使用本品或重新使用本品时,建议先使用少量,确定无异常反应后,再注射全量,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妥善处理。 3.心脑血管系统:[[血压升高]]、原有的[[高血压]]恶化和因[[高血压脑病]]而有[[头痛]]、[[意识障碍]]、[[痉挛]]发生,甚至可引起[[脑出血]]。因此在[[红细胞生成素]]注射液治疗期间应注意并定期观察[[血压]]变化,必要时应减量或停药,并调整[[降压药物|降压药]]的剂量。 4.[[血液系统]]:随着[[红细胞]]压积增高,血液黏度可明显增高,因此应注意防止[[血栓]]形成。 5.[[肝脏]]: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的上升。 6.胃肠:有时会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情况发生。 == 禁忌 == 1.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 2.对本品及其他哺乳动物细胞衍生物[[过敏]]者。 3.合并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后再使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文献报道,在[[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临床研究中,[[促红细胞生成素]]类药品(ESAs)给药后,当血红蛋白水平≥13g/dl时,患者发生[[死亡]]、严重[[心血管]]事件和[[卒中]]的风险增加。采用个性化给药方案,以达到并保持患者血红蛋白水平在10~12g/dl范围内。临床研究中,对于血红蛋白水平≥13g/dl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给予ESAs治疗时,其发生[[死亡]]、严重[[心血管]]事件和[[卒中]]的风险较高。对ESAs治疗应答不充分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和[[死亡]]的危险比其他患者高。在对[[癌症]]患者进行的临床对照研究中,ESAs可增加死亡和严重[[心血管]]事件发生的风险。这些事件包括[[心肌梗死]]、[[卒中]]、[[充血性心力衰竭]]、[[血液透析]]血管通路[[血栓]]。这些风险的产生可能与血红蛋白水平在两周内升高超过1g/dl有关。 2、文献报道,在对[[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癌、[[淋巴癌]]和[[宫颈癌]]患者进行的临床研究中,ESAs可缩短患者的生存期和/或增加肿瘤进展或复发的风险。为降低包括严重[[心血管]][[栓塞]]事件在内的这些风险,应使用可避免[[红细胞]]输注的最小剂量。ESAs仅用于由[[骨髓]]抑制性[[化疗]]引起的[[贫血]]。ESAs不适用于[[骨髓]]抑制治疗患者[[贫血]]症状消除时。[[化疗]]疗程结束后,应停止使用ESAs。 3、文献报道,对围手术期未进行预防性抗凝处理患者应用重组人促红素可增加患者发生深部[[静脉血栓]]的几率。应注意深部[[静脉血栓]]的预防。 4、文献报道,对于单纯红细胞再生障碍性贫血(PRCA)和重症[[贫血]]的患者,伴有或不伴有其他[[血细胞]]减少,有报道伴有促红素中和[[抗体]]出现。上述报道主要见于皮下给予ESAs治疗的CRF([[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另有报道,PRCA也见于采用[[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丙型肝炎]]过程中给予ESAs的患者。若患者突然对本品失去反应,并伴重症[[贫血]]及网织红计数降低,应立即评估本品失效的原因,包括促红素中和[[抗体]]的出现。如怀疑为与抗促红素抗体有关的[[贫血]],则应停用ESAs。对抗体介导性[[贫血]]患者,应永久停用重组人促红素。因为[[抗体]]可能产生[[交叉反应]],也不可换用其他ESAs药物。 一般注意: 1、[[生物制品]]的胃肠外给药,应注意[[过敏]]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发生; 2、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用药初期每星期一次,维持期每两星期一次),注意避免过度的[[红细胞]]生成(确认[[红细胞]]压积36vol%以下),如发现过度的[[红细胞]]生长,应采取暂停用药等适当处理。应用36000IU/支规格的本品时,还应定期检查血红蛋白(每1至2个星期检查一次),当血红蛋白高于120g/l时,不建议继续给药,如发现过度的[[红细胞]]生长,应采取适当措施。 3、接受治疗的CRF患者中罕见有[[血卟啉病]]加重。对[[血卟啉病]]患者,应慎用重组人促红素。治疗期间,可能发生绝对性或功能性缺铁。功能性缺铁时,[[铁蛋白]]水平正常,但[[转铁蛋白]]饱和度降低,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不能迅速动员和释放体内的储存铁以满足促红素刺激作用下[[骨髓]]造血加快对铁的需求。转铁蛋白饱和度应≥20%,[[铁蛋白]]应≥100ng/ml.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对患者进行铁状态评估,评估指标包括:转铁蛋白饱和度(指[[血清铁]]与转铁蛋白结合能力的比值)和血清铁蛋白。实际上所有患者最终都需要补铁以提高或维持转铁蛋白饱和度,使其满足应用本品促进的[[红细胞]]生成所需。手术病人使用本品,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补充足够的铁用以支持[[红细胞]]生成并避免储存铁的耗尽。 4、本品治疗期间会引起[[血压升高]],因此治疗开始前患者[[血压]]应得到充分的控制。治疗早期,当[[红细胞]]压积升高时,约25%的[[透析]]患者需要开始或加强抗[[高血压]]的治疗。应用本品治疗期间,需严格监测和控制患者血压。应告知患者进行抗[[高血压]]治疗和饮食限制的重要性。若[[血压]]难以控制,减少或停用本品,会使血红蛋白降低。如果在任何2周的时间内,血红蛋白上升超过1g/dl,建议减少本品的使用剂量,因为[[高血压]]加重可能与血红蛋白增长速度过快有关。对于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CRF患者,若临床上具有明显的[[缺血性心脏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应仔细调整本品的使用剂量,使血红蛋白水平达到并保持在10~12 g/dl之间。 5、对具有[[癫痫]]发作或[[血液病]](如镰刀型红细胞贫血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或高凝血症)病史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鉴于治疗的前90天,[[癫痫]]发生的风险增加,应严密监控血压和先兆神经症状。在此期间,患者应避免从事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如驾驶或操作重型机械。 6、血液[[透析]]期间,使用本品的患者需要加强[[肝素]]抗凝治疗,以预防人工[[肾脏]][[凝血]][[栓塞]]。对伴有[[缺血性心脏病]]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成年CRF患者治疗时,与达标[[红细胞]]压积为30%者相比,达标[[红细胞]]压积为42%(正常[[红细胞]]压积)的患者发生[[血栓]]事件(包括血管通路[[血栓]])的风险较高。对于先前就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控。 7、对有[[心肌梗死]]、[[肺动脉]][[栓塞]]、[[脑梗塞]]患者,有药物[[过敏]]症病史的患者及有[[过敏]]倾向的患者应慎重给药。 8、[[叶酸]]或[[维生素B12]]不足会降低本品疗效。严重铝过多也会影响疗效。 9、应用本品有时会引起血清钾轻度升高,应适当调整饮食,若发生血清钾升高,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10、预灌封注射器有裂缝、破损者,有混浊、[[沉淀]]等现象不能使用。本产品开启后,应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11、运动员慎用。 == 特殊人群用药 == '''儿童注意事项:''' 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注意事项:''' 高龄患者应用本品时,要注意监测[[血压]]及[[红细胞]]压积,并适当调整用药剂量与次数。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清楚。 == 药理作用 == 1.药理:[[红细胞生成素]]是由[[肾脏]]分泌的一种活性[[糖蛋白]],作用于[[骨髓]]中红系[[造血祖细胞]],能促进其增殖、分化。本品能经由后期母红细胞祖细胞(CFU-E)诱导明显的刺激集落的生成效果。在高浓度下,本品亦可刺激早期母红细胞祖细胞(BFU-E)而诱导集落的形成。 2.毒理: 2.1急性毒性:对小鼠、大白鼠及狗静脉注射的LD50和对生后4天的大白鼠幼鼠注射的LD50,均在20000IU/kg以上。 2.2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 2.2.1大白鼠 雌、雄大白鼠分别在4周、13周及52周间施行静脉注射或腹腔注射本品所做的亚急性、慢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4周、13周及52周间分别以本品按体重80IU/kg/天、20IU/kg/天以上以及10IU/kg/天以上给药时,主要为本品的药理作用而引起的多血症,且长期给药的结果会出现[[骨髓]]的[[纤维化]]发生。 2.2.2狗 雌、雄狗分别在4周、13周及52周间施行静脉注射所做的亚急性、慢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4周、13周及52周间分别以本品按体重200 IU/kg/天、100 IU/kg/天以上以及20 IU/kg/天以上给药时,主要为本品的药理作用而引起的多血症,且长期给药的结果会出现[[骨髓]]的[[纤维化]]发生,及[[肾脏]]的结构变化发生。 == 贮藏 == 2 ~ 8℃避光保存及运输。 == 规格 == 6000万单位/0.5毫升/支 1支/盒,6支/盒 == 有效期 == 32个月 ==参看== {{导航板-中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入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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