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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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光的感受性下降的变化现象,又叫光适应。由暗处到亮处,特别是强光下,最初一瞬间会感到光线刺眼发眩,几乎看不清外界事物,几秒钟之后逐渐看清物品,这叫明适应。  

举例阐述

当我们看完电影,从电影院走出来,在明媚的阳光下,你就觉得阳光眩目,睁不开眼,要过一会儿才能看清周围的景物,这一过程正好与暗适应相反,称之为明适应,感受强光是锥细胞的职责和功能,也称之为明视觉或昼光觉。从暗处到亮处,在强光的刺激下,视网膜视锥细胞立即投入工作,刚开始时工作的视锥细胞还较少,眼对光刺激的敏感度还很大,所以觉得光线刺眼,周围的景物无法看清。但在很短的时间内,视锥细胞都投入了工作,眼对光的敏感度降低,这时对强光能够适应,看物体也很正常。锥细胞感光色素再生很快,其再生过程同杆细胞的暗适应过程相反,即其敏感性随着曝光时间的增加而降低,因此明适应在最初的数秒钟内敏感度迅速降低,此后变慢,明适应的过程大约在1分钟左右即可完成。

视觉保护  

最佳视觉

一般来说,目标的照明条件略高于眼睛的适应光的水平,则视觉功能最佳。

在明适应下产生良好的中心视力包括形觉和色觉。在低照明的环境下经过调节,已经适应的眼睛,若在极短的时间里暴露在极亮的光线下,虽然也能迅速明适应,但在闪光照射之后,眼睛将处于非常高的明适应状态,此时再回到低照明的环境下,视觉功能大大降低,并可短暂丧失。这种由于高强度的闪光引起的暂时性光敏感度下降,称为闪光盲。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在房间里照相时,闪光灯对着你的眼睛一闪,随后你就觉得眼前一片漆黑,要过一会才能看清景物。闪光的强度越强,恢复的时间也就越长。敏感度恢复正常,需要半小时以上。  

特性拓展

国外根据眼睛的这一特点,研制出一种闪光弹,专门对付犯罪分子。这种闪光弹的亮度远比闪光灯强,在短暂的极强光线刺激下,犯罪分子眼前一片漆黑,只能束手就擒。  

相关知识

日常生活中,人的明适应时间大约为1分钟。但是处在黑暗环境里时间比较长的人,如被困在废墟中几十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人,如果不把眼睛蒙上,视网膜受到阳光的强烈刺激,这种刺激传入脑内,会使人感到不舒服,同事觉得目眩,所以一般都是先将被救者的双眼蒙上,到医院或其他地方先接触一下稍微暗的环境以后再到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