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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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经,指经血停止,即经闭。亦有指月经净后者。

停经解析一

停经(cessation of menstruation)育龄有性生活史的健康妇女,平时月经周期规则,一旦月经过期,应考虑到妊娠。若停经2个月以上,则妊娠的可能性更大,停经史妊娠最早的症状,但不是妊娠的特有症状。  

停经(aI—Nasikh)解析二

伊斯兰教古兰学术语。阿拉伯语“纳希赫”的意译,原意为“停止”、“废止”。

专指《古兰经》中后降示的某些经文取代和停止先降示的某些经文,其内容多为有关教法律例的规定。被停止使用的经文被称为“曼苏赫”(aI-Mansukh),仍被收入《古兰经》,供穆斯林诵读。

《古兰经》云:“凡是我所废除的,或使人忘记的启示,我必以更好的或同样的启示代替它”(2:106)。据经注学家称,《古兰经》是先知穆罕默德在历时23年的传教过程中,由安拉所陆续降示的,分为麦加时期和麦地那时期降示的两大部分。麦加时期降示的经文一般比较概括、笼统。622年,穆罕默德由麦加迁徙麦地那后,客观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由早期的传教而转入确立伊斯兰政体和建立完善各项宗教制度的时期。这时,安拉又陆续降示了大量新的经文,有的对早先降示的某些经文作了补充和发展,有的对涉及教法律例及宗教制度的经文作了新的阐述和规定。故穆罕默德依据安拉新降示的经文,停止使用先前降示的某些经文,作为治国、立法、行教的重要原则。停经有两种情况:(1)以《古兰经》后降示的经文停止先前降示的经文及经文所制定的教法律例。如关于饮酒的规定,《古兰经》第2章第219节经文,只告诫穆斯林:饮酒“对于世人都有许多利益,而其罪过比利益还大”。后降示的经文将饮酒视为“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5:90),严加禁绝。(2)以圣训阐释和补充《古兰经》有关律例,停止《古兰经》某节经文的律例。如关于可食动物的律例,《古兰经》仅作了笼统规定,提出“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佳美的食物”(2:168),而圣训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划定了可食和不可食动物的范围,如提出鲸鱼等类动物不可食。注经学家对被停止使用的经文作了专门的划分、注释和考订,对被停经文节数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只有几节,有的认为有数十节。  

停经的原因

环境因素引起的停经:是一种暂时性的内分泌功能紊乱,一般不超过6个月月经可自然恢复。

垂体性停经:除闭经外还有其他一些症状,如产后大出血引起的席汉氏综合征,除闭经外还伴有阴毛脱落,外阴萎缩等,垂体催乳素瘤引起者除闭经外,还伴有乳房出奶水等。

卵巢性闭经:这类闭经非常多见,如脱纳综合症卵巢囊肿卵巢肿瘤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功能早衰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内分泌功能失调所造成的卵巢不排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