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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巴比妥类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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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header}} 1.药理与毒理 (1)[[巴比妥]]药物分类:巴比妥类药物类很多,根据其开始发生作用及作用时间不同,大致分为长效、中效、短效和超短效四类。其[[代谢]]和[[排泄]]亦不一致。一般来说,[[侧链]]愈长,在体内愈易破坏,作用时间愈短;含硫巴比妥类因不稳定,更易破坏,故其作用时间更短。 (2)本类药物能抑制[[丙酸]][[氧化酶]]系统,从而抑制中枢神以系统(特别对[[大脑皮质]]及[[下丘脑]]),使[[反射]]机能逐渐消失。 (3)大剂量可直接抑制[[延髓]][[呼吸中枢]],导致[[呼吸衰竭]];某些短效巴比妥类[[中毒]]早期,即可[[肺水肿]],使用长效巴比妥类,在中毒后期可发生[[坠积性肺炎]]。 (4)大剂量可抑制[[血管]]中枢,并可损害[[毛细血管]],使[[毛细血管扩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血压]]下降,导致[[休克]]。 (5)由于巴比妥类对下[[丘脑]]一[[垂体]]系统的作用结果,促使[[抗利尿素]]分泌,从而使尿的形成减少或受抑制。 (6)巴比妥类吸收后,长效类在肝、肾,短效类在脑中含量较高。其代谢和排泄亦以肝、肾为主,故中毒者可有肝、[[肾损害]],甚至变性改变。巴比妥类[[肾脏]]排泄较慢,故用此类药物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易至蓄中毒。 (7)巴比妥类中毒后,可由于呼吸衰竭,休克及长时间[[昏迷]]引起[[肺炎]]。 2.诊断要点 (1)有误服或应用大量巴比妥类药物史。 (2)[[临床表现]]: 1)[[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轻度中毒时,有[[头部]]木胀感、[[眩晕]]、[[头痛]]、语言迟钝、动作不协调、神志模糊、[[嗜睡]]、[[感觉障碍]]、[[肌肉]]颤动、[[眼球震颤]]、[[视物模糊]]、[[复视]]、色觉障碍、[[瞳孔缩小]]、偶有扩大。重度中毒可有一段[[兴奋期]],此时病人可发生[[狂躁]]、[[谵妄]]、[[幻觉]]、惊阙、四肢[[强直]]、[[腱反射]]亢进、踝阵挛和划跖试验性阳性;后期进入抑制状态,[[瞳孔]]扩大,有时缩小,全身弛缓,[[角膜]],咽,腱反射均消失,瞳孔对光反射存在,昏迷逐渐加深。 2)[[呼吸系统]]症状:轻度中毒时,一般[[呼吸]]正常或稍缓慢。但短效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早期,即可因血管渗管性增加导致肺水肿而影响呼吸,重度中毒时,由于呼吸中枢受[[抑制呼吸]]减慢、变浅,不规则而呈[[潮式呼吸]],[[发绀]]。长效巴比妥类药物中病人中毒后期,可并发坠积性炎而加重[[呼吸困难]]。本烃药物吸入而发生性肺炎和[[窒息]]。 3)[[循环系统]]症状:轻度中毒时,血压正常或稍降低。重度中毒病人脉捕细速,血压明显降低,甚至性发生休克。 4)[[泌尿系统]]症状:重要中毒可[[尿少]]、[[尿闭]]、[[卟啉]][[尿毒症]]等。 5)[[消化系统]]症状:轻度中毒可有[[恶心]]、[[呕吐]]。重要中毒可发生[[中毒性肝炎]],出现[[黄疸]]、[[出血]]及[[肝功能异常]]。 6)[[皮肤症状]]:对本类药物有过敏反应者,可出现各种形态的[[皮疹]],如[[猩红热]]样疹、[[麻疹]]样疹、[[荨麻疹]]、[[疱疹]]等,偶有[[剥脱性皮炎]]。 (7)其他:[[苯巴比妥]]中毒偶可发生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现象。 3.治疗 (1)排出毒物:[[洗胃]]:凡属口服大量比妥类药5-6小时内的中毒患者,均应立即洗粗9因此药可使胃[[幽门痉挛]],可能在长时间内中仍有药液)。一般可选用1:2000-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或[[生理盐水]]、漫开水洗胃,将胃内药物尽量完全吸出;洗胃后可留置[[硫酸]]溶液于胃中(成人一般20-30g),以促进药物排出,也可并用高位[[灌肠]]。由于镁的吸收可加重中枢抑制,故一般不用[[硫酸镁]]导泻。结于昏迷病人,洗胃应特别小心,避免吸入[[气管]]。 (2)洗肠:凡是应用巴比妥药物灌物引起中毒者,应用上述洗胃液体洗肠。 (3)应用[[利尿剂]]:可加带毒物排泄,一般用20%[[甘露醇]]成25%[[山梨醇]]200ml [[静注]]或快滴3-4小时后可重复使用。但须注意水,[[电解质平衡]],丧失的水钠,钾等电解质,应及时补充。 (4)[[透析]]方法:透析[[疗法]]可以排出体内过多的巴比妥类,同时对巴比妥类中毒并发的高血钾、[[酸中毒]][[非蛋白氮]]增高、[[心力衰竭]]、肺水肿等,均有显著效果。故在内服大量巴比妥类的中毒患者及严重中毒而血中非蛋白氮达107.1-142.8mmol/l,血钾达7mmol/l,[[二氧化碳]]结合力达12mmol/l,或有休克及用其他治疗方法而病情呈进行性恶化时,均可使用[[血液透析]](人工肾)或[[腹膜透析]]。小儿亦可用换血方法。 (5)如患者[[肾功能]]良好,对于长效巴双妥类中毒可用[[输液]]及利尿剂,促使药物迅速排出。成人一般每天静滴液体300-400ml左右(可酌情增加),其中5%-10%[[葡萄糖]]液或25%山梨醇1-2g/kg/次静注;或选用[[速尿]]40-80mg/次,[[利尿酸]]25-50mg/次,静注。使病人[[排尿]]量在每小时250m1以上。如患者非碱性,可加重适量5%[[碳酸氢钠]],使尿变为碱性,以利药物排出。 1)在输液过程中,观测患者血中的钠、钾、二氧化碳结合力、非蛋白氮及尿的[[酸碱度]]以作调整输液成分的参考。同时,须注意尿排出量,务使出入量保持相对平衡,防止发生心力衰竭和肺水肿,一般治疗:①长期[[昏睡]],昏迷的病人就采取平卧位,头部不用枕头,足部稍抬高,并以常翻身,防止[[褥疮]]及坠积性肺炎。②保持[[呼吸道]]通畅,阻止[[舌后坠]],清处[[口腔]]及咽部的分汔物防止[[吸入性肺炎]]和窒息,必要时进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③适当保温,避免受凉。有呼吸困难和[[紫绀]]者立即给氧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呼吸[[麻痹]]时,应坚持[[人工呼吸]],有条件者,可采取加压给氧和[[人工呼吸器]]间歇应用,以保持[[颈动脉体]]的适度剌激作用。 2)[[周围循环衰竭]]时,根据需要[[输血]]或静滴5%葡萄糖盐水、[[低分子右旋糖酐]]等。如血压仍不上升,应加用升压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阿拉明]])等;亦可应用[[麻黄碱]],有苏醒和维持血压的作用。选用以上药物,以维持[[收缩压]]在90-100mmHg(12-13.kPa)为宜。如合并[[心力]]的[[衰竭]],可静注[[毒毛旋花子甙K]]、[[毛花甙C]]([[西地兰]])等。若发生心跳停搏,可心内注射[[肾上腺素]](0.5-1m1)或[[异丙肾上腺素]](0.5-1m1)并作[[心脏]]按压等紧急措施。 3)中枢兴奋剂的应用:①在一般情况下,中枢兴奋剂不作常规使用,因其不是解毒剂,不参与巴比妥类的代谢及排泄;反复或大量使用,可使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甚至发生惊阙,增加机体耗氧量,加重中枢神经系统的衰竭,但有人认为,使用[[中枢兴奋药]]可使[[巴比妥中毒]]患乾增加呼吸分容量,恢复反射,升高血压。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可酌用中枢兴奋药:一是误用量短时效的巴比妥48小时生仍[[昏迷不醒]]者。二是患者[[深度昏迷]],处于完全反射状态(包括[[角膜反射]]和[[瞳孔反射]])。三是有明显的抑制。②应用的中枢兴奋药有[[苯甲酸钠]][[咖啡因]]、[[尼可刹米]]、山梗莱碱、麻黄碱、[[美解眠]]、[[回苏灵]]、[[利他林]]、r-氨酷酸、[[氯脂醒]]、[[醒脑静]]、[[硫酸苯丙胺]]、印[[防已]][[毒素]]、[[苏合香丸]]、[[至宝丹]]等深度昏迷时,首选美解眠([[贝美格]]),其中枢兴奋产快而[[毒性]]较低。一般50-150mg加[[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100m1静滴,每分钟50-60滴,至患者出现肌张力增加、[[肌纤维]]震颤、[[肌腱反射]]恢复。全身或四肢活动时应酌减量或间断给药。如静滴2-3小时无效,则静注美解眠50mg每3-5-15分钟一次,直到病情改善或出现[[中毒症状]]为止。小儿用量为1mg/kg/次。15-30分钟重复一次,直到病人出现反应(呻吟、活动、肌张力增加,角膜反射及腱反射恢复)则可暂停给药;若[[病症]]复发可再投药。恶心、呕吐为过量的早期征象。应用本品量,可同时选用[[呼吸兴奋]]剂尼可刹米、[[山梗菜碱]]等,但需谨慎,防止过主兴奋或出现惊阙。 4)预防[[感染]]:对昏迷患者,必要进可考虑应用[[青霉素]],[[链霉素]]或其他抗生素,预防肺炎及其他[[继发感染]]。 5)其他:①昏迷者可同进采用针灸疗法,取穴:人中、[[涌泉]]、[[合谷]]、素、[[百会]]等强剌激、间歇捻转。②对巴比妥类中毒的患者出现皮疹时,可用抗组按药物;若发生剥脱性皮炎,可用[[氢化可的松]]的[[地塞米松]]等治疗。 4.预防 (1)应严格掌握剂量,如需[[静脉推注]]给药一次用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2)成人及儿童长期服用本类药物时,应注意该类药物所产生的蓄积中毒现象。 (3)有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最好不用本类药品;如有秘要,亦宜减量慎用。 (4)对[[精神病]]患者,不要让其自已服药;家属或医护人员按每次用量给予,看其服下。在精神抑郁时,对巴比妥类敏感,用量应用当减少。 (5)本类药物与其它中枢抑制药同用,剂量亦应减少。 (6)饮酒后,特别是[[酒精中毒]]的人禁用本类药品。 {{Hierarchy footer}} {{医院药学图书专题}} {{导航板-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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