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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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数(relative number),医学统计中两个有关联数值的比,用以对观察结果作分析比较。在医学统计中往往先将观察对象按性质分类,然后清点各类中的对象数(如临床检验呈阳性和阴性反应的人数,体检中各类疾病的人数)。由此清点所得到的数称为事物存在或现象发生的绝对数。它反映事物或现象的实际水平,是统计分析的基本数据。由这些基本数据可导出一系列更具有实际意义的相对数。例如调查甲、乙两地区慢性支气管炎患病人数均为150人,这同一个绝对数只能反映两地区患者的实际人数相等,而不能说明两地区患病的严重程度也相等,因为两地区的总人口数不等。如果甲地区有3000人,乙地区有5000人,则甲地区患病人数为总人口的5%,乙地区为3%,这两个相对数就能反映出甲、乙两地区患病的严重程度。

在医学统计中常用的相对数有率、构成比和相对比三种。

①率:说明某现象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频率(频繁程度)或强度,故也称频率指标或强度指标。常以百分率(%)、千分率(‰)、万分率(1/万)等表示。计算公式为

上例中计算的两个相对数(5%和3%)称为患病率,说明两地区患病的严重程度。公式中乘 100%或1000‰是比例基数。用什么作基数可按习惯用法或使得结果有整数部分,如肿瘤死亡率常用10万分率。

②构成比:说明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常以百分数表示,称为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一组构成比的总和应为 100%。例如某地区大学每年因各种疾病休退学生共150人,其中传染性肝炎45人,则因患传染性肝炎而休退的学生占总休退人数的百分比为

③相对比:说明两个有关指标的比,常以倍数或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为

例如某年某地区恶性肿瘤死亡率城区为107/10万,农村为50/10万,则称城区恶性肿瘤死亡率为农村的

或说城区恶性肿瘤死亡率为农村的2.14倍。此例相对比由两个相对数算出。相对比也可由两个绝对数或两个平均数算出。

不同意义的相对数有不同的用处,不能相互替代。例如,在表1中第(3)栏的相对数是构成比,第(4)栏的相对数是率,它们的意义是全然不同的。第(3)栏中最高的百分比28.4%只说明三年级学生视力减退眼数在全校调查视力减退眼数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而并不说明三年级学生视力减退最严重。由受检眼数〔第(1)栏数据〕,和视力减退眼数〔第(2)栏数据〕,计算出来的视力减退率〔第(4)栏数据〕,才能说明各年级视力减退的严重程度。此外,表中最后一行“合计”的意义也是不同的。同一事物的各组成部分的构成比可以相加,“合计”应为 100%。视力减退率的“合计”不是由各年级视力减退率相加得出,而是由受检眼数和视力减退眼数的“合计”两个绝对数算出。

在对两个率或多个率作比较时,如果率的内部构成不同,各构成部分的分率又有明显的差异,则可能得出错误结论。例如在表2中,从合计的治愈率看,乙疗法优于甲疗法,但分别从病情的轻重的治愈率看,甲疗法与乙疗法是不分上下的。两种疗法合计治愈率的差异是由两组病人的病情轻重构成有明显差异所造成的。轻病人的治愈率高于重病人的,所以轻病人比重大的乙疗法的治愈率就必然高于重病人比重大的甲疗法。如果直接比较甲、乙两疗法的治愈率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正确的分析方法是将数据调整到统一的内部构成上,即进行标准化,算出标准化率。计算是建立在一个指定的标准构成基础上,按各构成部分原有的率水平算出预期的治愈人数,最后由预期数(即理论数)的合计数计算率(表3)。因此标准化率是一个理论的率,只作比较之用。表3中标准化率均为80%,表明甲乙两疗法的治愈率相同。计算标准化率的方法称为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多应用于死亡率、患病率、病死率、治愈率的比较。标准化法也可用于均数(见平均数)。例如将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平均治愈天数作比较时,也应考虑两组病情、病型、病程等的标准化。标准化计算首先要选定一个“标准”,即标准构成。用不同的“标准”算得的标准化率是不同的。但两个标准化率的大小高低关系是不变的,即按某标准算出甲组的标准化率比乙组的大,则按另一标准算出的,也是甲组比乙组大。因此标准化率用于比较的只是两组或多组数据间大小、高低的相对关系,而并不反映现象的实际水平。要了解现象的实际情况仍应使用原来的标准。